电热蚊香液WP20230056
- 登记证号
- WP2023005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韩氏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0.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建议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2.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3.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蚊香器应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时表面不可覆盖任何物品。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更换新药液。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具有良好的驱蚊及灭蚊效果。本品挥发稳定,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1.本品仅限室内使用。使用时请注意室内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严禁打开内塞,使用时需保持瓶体直立,以免发生药液泄漏。3.请勿使用旧的蚊香液加热器,请配套使用本品的蚊香液和加热器。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后请洗手,切勿服食。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7.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若有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可催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