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水乳剂WP20230055
- 登记证号
- WP20230055
- 农药名称
- 杀虫水乳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韩氏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0.6%
- 备注
- 质量浓度6克/升(胺菊酯3克/升,氯菊酯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3%
胺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1.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蜚蠊 | 15毫升/平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蝇 | 1.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直接喷洒在蚊、蝇、蟑螂害虫活动区域内,施药后人畜立即退出,关闭门窗,3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再进入房间。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用于防治蚊、蝇、蟑螂等卫生害虫,本品低毒,适用于家庭、办公室、酒店等室内场所使用。
1.本品不必兑水,直接喷洒。2.本品仅限室内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面罩,施药时不可饮水、吸烟、进食。4.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5.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7.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神经系统兴奋异常。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可洗胃,不可催吐。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6克/升(胺菊酯3克/升,氯菊酯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