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节胺PD20231284
- 登记证号
- PD20231284
- 农药名称
- 氟节胺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5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节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抑制腋芽生长 | 400-600倍液 | 杯淋法 |
1.在烟草打顶后杯淋法施药1次,在烟草现蕾期至花期及时打顶,在打顶后24小时内施药,按照推荐剂量将药液从烟草顶流下,使每个腋芽均接触到药液。施药前,应抹去超过2厘米长的腋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时应注意避免药物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
本品为接触兼局部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主要影响植物体内酶系统功能,从而抑制顶芽(顶端)生长,被植物吸收,用于烟草的抑芽。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手和面部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药液的部位。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1.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或肥皂冲洗。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时送医院诊治。4.若误服:请勿引吐,迅速喝下大量牛奶或清水,并送医院救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25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