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氧·乙草胺PD20231249
- 登记证号
- PD20231249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44%
- 备注
- 质量浓度450克/升(二甲戊灵174克/升,乙氧氟草醚51克/升,乙草胺2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2%
乙氧氟草醚5%
二甲戊灵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大蒜田播后苗前,以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土壤喷雾施药1次,亩用水量30—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注意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是二甲戊灵、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根据土壤墒情,适应调整用药量。2.喷雾要均匀细致,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产生局部药害。3.施药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免午时高温施药。4.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5.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6.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8.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10.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持续,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450克/升(二甲戊灵174克/升,乙氧氟草醚51克/升,乙草胺22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