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氟草酯PD20231244
- 登记证号
- PD20231244
- 农药名称
- 氰氟草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0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氟草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直播稻田禾本科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均匀茎叶喷雾,推荐兑水量30—40公斤/亩,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漏出水面,施药后1—2天再回水淹没杂草,水深以不淹没稻苗心叶为准,保持浅水层5—7天。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切勿漏喷或重喷。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苗后除草剂,用于水稻田防除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药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0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