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滴·精草铵膦PD20231241
- 登记证号
- PD20231241
- 农药名称
- 2,4-滴·精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9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泽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19 %
- 备注
- 质量浓度200克/升(2,4-滴42克/升,精草铵膦158克/升)。2,4-滴二甲胺盐4.8%,51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7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5%
2,4-滴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9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40—50公斤,使用时应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2,4-滴是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精草铵膦是一种具有一定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磷酸类非选择性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二者复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次数及施药间隔进行施药,或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或缩短施药间隔。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皮肤轻度刺激性,对眼睛强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皮肤、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轻度刺激性、对眼睛强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00克/升(2,4-滴42克/升,精草铵膦158克/升)。2,4-滴二甲胺盐4.8%,51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6.4%,17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