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灭草松PD20231233
- 登记证号
- PD2023123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克/升(灭草松55克/升,草铵膦165克/升)。灭草松钠盐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5%
草铵膦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4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若杂草数量大且草龄较大,应选用高剂量,兑水量30—6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产品持效期较长,不适用于轮作、间歇性耕地。4.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本品是触杀型选择性除草剂和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混剂,施药后可以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及铵的过量积累,抑制植物光合作用、呼吸作用、水分代谢等生理机制,对非耕地杂草具有内吸和触杀的作用。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务必做好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更衣等。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的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中毒急救: 1.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若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3.若溅入眼睛,立即翻开眼脸,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4.若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20克/升(灭草松55克/升,草铵膦165克/升)。灭草松钠盐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