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霉·咯菌腈PD20231198
- 登记证号
- PD20231198
- 农药名称
- 嘧霉·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科利隆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41克/升(咯菌腈88克/升,嘧霉胺35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8%
嘧霉胺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葡萄 | 灰霉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在葡萄灰霉病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常规喷雾,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1次,兑水喷雾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葡萄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本品由苯氨基嘧啶类杀菌剂嘧霉胺和吡咯类杀菌剂咯菌腈复配而成。嘧霉胺通过抑制病菌侵染酶的产生从而阻止病菌侵染,并杀死病菌,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咯菌腈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的转移,从而抑制病原真菌菌丝体的生长,最终致病菌的死亡。二者混配用于防治葡萄灰霉病。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41克/升(咯菌腈88克/升,嘧霉胺35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