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31156
- 登记证号
- PD20231156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4.4%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34.4%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4.4%
氯虫苯甲酰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5克/亩 | 喷雾 |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兑水量30—55公斤/亩,注意使用前充分摇匀,喷雾均匀。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施药1次。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抗生素类生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氯虫苯甲酰胺是酰胺类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手套、防护镜、口罩、鞋子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