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PD20231144
- 登记证号
- PD20231144
- 农药名称
- 呋虫胺·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丝鸟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0.1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0.09%
氯虫苯甲酰胺0.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15-20千克/亩 | 沟施 |
1.在甘蔗播种或宿根蔗培土时施药,将药剂均匀撒施在播种沟内,施药后覆薄土。2.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3.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施药1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活性,用于防治甘蔗蔗螟。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鞋和护目镜等;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7.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常见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