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5739
- 登记证号
- PD20085739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丹东明珠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5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5-50克/亩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70-80/亩(北方地区),45-50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1.施药时及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水层不要淹没水稻心叶,砂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 2.稗草叶龄大时用推荐剂量上限,稗草叶龄小时,用推荐剂量下限。
本产品是一次性水田除草剂。对稗草、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草、萤蔺、泽泻、陌上菜、节节菜、鸭舌草、慈姑、眼子菜及野生稻等杂草具有很好的防除效果;对三棱草、稻李氏禾、疣草(水三夹)、匍匐剪股也有明显抑制作用。
1. 抛秧田要在稻苗扎根活棵后施药。 2. 拌制毒土(沙、肥)时,应将本品先与少量潮湿细土(沙)拌匀再与剩余潮湿细土(沙)或化肥混匀后,均匀撒施。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但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与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药袋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商品同贮。运 输时要确保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及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