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5722
- 登记证号
- PD20085722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5%
苯噻酰草胺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80-100克/亩(北方地区)2)50-7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施药时期于水稻移栽后5-7天,拌土撒施。施药时田中灌水深3-5厘米,不淹心叶,药后保水5-7天不排放,让其自然落干,以后按常规管理。
本品为复配的水稻移栽田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该产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水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不可将施药后的水排入荸荠田、菇田、鱼塘,以免有药害。3、杂草萌芽期防治最好,超过4叶期会影响效果,请注意适期用药。4、使用时遵守一般农药使用规则,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执行。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