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辛硫磷PD20085713
- 登记证号
- PD20085713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军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2%
辛硫磷3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30-4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棉叶两面均匀喷雾。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使用时避免产生飘移;蔬菜、棉花、玉米、烟草等作用苗期禁用,以防药害。3、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要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有机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等作用。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等农药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动物、家蚕毒性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身体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应在阴天或傍晚施用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须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