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PD20085697
- 登记证号
- PD20085697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37%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8%
马拉硫磷36.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橘蚜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2-64克/亩 | 喷雾 |
使用本品防治菜青虫应于低龄(2~3龄)幼虫盛发期施药,防治橘蚜应于橘蚜发生期喷雾,无内吸作用,施药时应细致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杀虫剂。能有效防治柑桔、蔬菜等作物害虫。
1、本品对甘蓝安全间隔期10天,一季甘蓝最多使用本品2次;对柑橘安全间隔期为40天,一季柑橘最多使用本品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的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中毒,及时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应先按有机磷中毒处理,然后给予对症治疗。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并加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