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5690
- 登记证号
- PD20085690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在害虫低龄期发生初期使用,防效较好。喷雾要均匀周到。应选择晴朗无风或微风,没有露水的天气条件下施药,即将下雨时,不能施药。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甘蓝7天3次,萝卜7天3次,油菜14天3次。
本品为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较有效。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药量施用。3.本品对鱼类、蚕和蜜蜂有毒,注意使用,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禁止在水塘或河流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在蜜源作物开花期施用,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服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等,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立即用肥皂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中毒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具体措施: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本品应储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物品同储同运。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本品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