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85687
- 登记证号
- PD2008568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本品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防治一年生杂草,亩用制剂量150-200克,多年生杂草亩用制剂量200-300克,加水30-40公斤对茎叶均匀喷雾,喷雾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及苹果叶片上。 2.施药后5小时内如遇雨,须酌情补喷本剂。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在同一植株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将杂草连根杀死,本品用于苹果园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喷物时喷头要向上加保护罩,避免药液喷到农作物上,并且不能泼浇,以免影响药效及浪费。 3.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4.用清水稀释,不得用污水、过硬水,以免影响药效,配制药液时添加适量洗衣粉可提高药效。 5.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6.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8.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误服本品,立即送医院救治,可喝入大量水或牛乳稀释解毒,再用清水洗胃,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治疗以阿托品为主。
1.贮存在干燥处、不得与食物、饲料等混放或同运。 2.置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应远离高温和火源,并加锁。 3.防止潮湿和日晒,不能贮藏于铁容器中。 4.运输时,严防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避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