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杀虫双PD20085660
- 登记证号
- PD20085660
- 农药名称
- 井冈·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22%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2%
杀虫双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375-3750 | 喷雾 |
| 水稻 | 螟虫 | 3375-3750 | 喷雾 |
于螟虫一龄幼虫,纹枯病发生前期用药。每亩用本制剂225-250克兑水50-60公斤喷雾,在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
本品为杀虫杀菌剂,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水稻螟虫。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用时摇均、不会影响其药效。 3.本品对蚕有毒,避免污染桑树,在蚕区使用必须十分谨慎。 4.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如误服送医院对症处理。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