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喹·氟磺胺PD20085658
- 登记证号
- PD20085658
- 农药名称
- 松·喹·氟磺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噁草松11%
氟磺胺草醚5.5%
精喹禾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80-20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喷雾 |
1、本品于春大豆苗后2-3片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2、柳树、杨树等对该药敏感,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柳树及其他作物田。 3、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 4、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本品为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春大豆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大豆吸收后经过特殊的代谢作用,将其有效成分转变成无毒的降解物,所以大豆不受药害。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3、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