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PD20085656
- 登记证号
- PD20085656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金土地盛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0%
辛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 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和幼果期的荔枝、龙眼等果树敏感,喷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4. 本品对光不稳定,宜在傍晚或阴天使用。避免在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杀卵作用,渗透性较强。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
1. 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4.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 6.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7. 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中毒症状表现为流涎、眼球充血凸出、小便失禁等,吞噬或吸入均有毒,也可以通过皮肤渗入,使用时应戴保护手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和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