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85643
- 登记证号
- PD20085643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科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药土法 |
1、水稻插秧后3~8天稗草2叶期以前施药,施药时田内须有3~5厘米深的水层,要保水5~7天,不可排水,以免影响药效。 2、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品属磺酰脲类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被植物的根部及叶片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迅速传导,抑制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生物合成,抑制细胞分裂和生长而杀死杂草。对水田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均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对水稻安全。
1.本产品中含有吡嘧磺隆有效成分,使用本产品的田块,需间隔80天种植下茬作物。 2.稗草大于2叶期可与除稗剂混用扩大杀草谱。适用于南北各稻区。 3.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4.本品活性高,用药量低,必须准确称量。 5.该药对水稻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储放于干燥阴凉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