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PD20085641
- 登记证号
- PD20085641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卫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5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1.掌握在稻瘟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视病情发展情况,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期7-10天左右为宜。 2.本品可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本品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能够有效防治水稻温病。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本品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早晚施药最为适宜,要避开高温,下雨不宜施药。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减速缓抗性发展。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 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误服要立即催吐、洗胃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通风处。
1.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热源,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2.不可与食品、饲料、饮料同贮同运。3. 应放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