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32674
- 登记证号
- PD20132674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汇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1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20-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用于水稻(直播)田,防治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用药量每亩20-30毫升,在水稻3叶期,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配药时应搅拌均匀,喷药时药液要均匀周到。
本产品是水稻(直播)田茎叶除草剂,施药期较长,除草谱宽。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5、 如果在施药后6h内下雨,应重新施药。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误吸或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如误食人员已昏迷,则不要让其服用任何东西。立即携标签请医生救治。 3、误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保存;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 2、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