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5623
- 登记证号
- PD20085623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恒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3300-66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蚜虫发生初期防治,在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氯代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兼有内吸传导作用可渗入植物组织中,因啶虫脒作用机制与目前常用其他类型的杀虫剂不同,对有抗性蚜虫防治可维持较长的药效。对防治柑橘树蚜虫有较好防效。
1. 产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状况:对人畜低毒。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