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PD20085600
- 登记证号
- PD20085600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1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辛硫磷14.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60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小菜蛾幼虫低龄期进行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
本品为由有机磷类药物和生物源药物混配而成的杀虫剂,渗透性强,施药后幼虫拒食、麻痹虫体萎缩而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准吸烟、进食。施药后必须洗手、更衣。 3、不准提高用药量,以免发生药害。 4、本品对蜜蜂高毒,对水生生物敏感,不得在蜜源附近及鱼池等水源使用。 5、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深埋或焚毁,不得作为它用,一次未用完的继续原装密封保存。 6.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于早晨或傍晚施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头昏、胸闷等。如若接触眼睛及皮肤,立即用清洁温开水充分清洗。如不慎误服,应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服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