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85586
- 登记证号
- PD20085586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玉米螟 | 300-400克/亩 | 心叶期喇叭口撒施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试验,注意撒施要均匀。 2、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避免撒施时接触到上述作物。 3、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和鳞翅目害虫的幼虫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虫卵也有一定的防治作用。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对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蚕室、桑园附近茎叶。施药时严防污染鱼塘、河流及养蜂、蚕场所等,不要在水塘、鱼塘等处清洗药具,并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鸟类保护区内禁用。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是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原药低毒级,但容易发生中毒,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治疗,会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解毒,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吩噻嗪、利血平、茶碱。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 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 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