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85575
- 登记证号
- PD20085575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大豆 | 甜菜夜蛾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1. 药液要随配随用。 2. 辛硫磷对光不稳定,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和有机磷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击倒力强,残效期短。适用于多种作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杀灭多类害虫和卵。
1. 大豆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为大豆采收期。甘蓝、萝卜、油菜上最多使用次数:3次,安全间隔期:甘蓝、萝卜7天,油菜14天。棉花最多使用次数:3次,安全间隔期:7天。 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化肥混用。 3. 本品对蜜蜂、蚕、鱼类有毒,使用时注意,避开花期和蚕桑区。开花植物花期、水产养殖区禁用。 4. 本品对高粱有药害,禁用;黄瓜、菜豆、甜菜对辛硫磷较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 5. 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工作中不能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使用肥皂清洗身体裸露部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 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残液不能乱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胸闷等。若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肌注或口服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避光保存。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