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85480
- 登记证号
- PD20085480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2年02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广农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牛毛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 水稻 | 稗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 水稻 | 鸭舌草 | 1000-1700克/亩 | 撒施 |
施药时要求田面平整,必须保持3-4厘米的浅水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剂1次。
本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稗草、牛毛草有较好的效果。
1、中午高温、沙质渗漏、雾水未干或刮风下雨不宜施药。施药要均匀,严格控制使用量。 2、本剂对鱼有毒,要避免药液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1、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本剂易燃,应注意防火远离火种。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切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