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85446
- 登记证号
- PD20085446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水稻水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后、抛秧后7天左右进行药剂防治,水稻直播田、秧田、秧苗3-4叶期,稗草3-4叶期茎叶喷雾处理。 2、施药时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药后1-2天灌水,保持3-5厘米的水层5-7天。 3、每季水稻最多使用1次。秧苗2叶期前及拔节后勿用药。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复配而成,对稻田稗草、鸭舌草、矮慈菇等常见杂草和节节菜等一年生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暴露在外及低温弱苗期使用;避免降雨时作业,避开高温使用。2、本品对茄科、伞形花科、葫芦科、豆科等作物敏感,甜菜、烟草、向日葵、豌豆、苜蓿、马铃薯和蔬菜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施用本品的田里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番茄、胡萝卜等,两年后方可种植上述作物。 4、在地膜覆盖旱育秧田、制种田慎用。 5、在异常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9、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