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2075
- 登记证号
- PD20082075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6.25%
辛硫磷18.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2-80毫升/亩 | 喷雾 |
棉铃虫对此药易产生抗性,使用时尽量与其他杀虫剂轮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施用,贮存时放在暗处。药液要随配随用,在作物收获前7天禁止使用。
氰戊菊酯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无内吸传导和熏蒸作用 。对鳞翅目幼虫效果好。辛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对鳞翅目幼虫很有效。在田间使用,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 所以残效期很短,对为害棉花的棉铃虫幼虫也有良好的作用效果,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
1.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本品不能在茶树上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 、池塘、桑园、养蜂场。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 5. 本品为中等毒药剂,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6. 本品因含菊酯类成分,不可以在粮食作物水稻田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本品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5]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 3. 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除草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