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549
- 登记证号
- WP20080549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0.35%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咪菊酯0.05%
右旋苯醚氰菊酯0.15%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0.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1、用前请摇匀,直立罐体喷射;2、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 驱杀蜚蠊(俗称蟑螂)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是由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经科学加工制成的卫生杀虫剂,对蚊子、苍蝇、蜚蠊具有一定的驱赶、击倒和致死作用。适合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使用。
1、本品属压力容器,内含易燃物。 2、勿受太阳直射,勿接近火源和电源。 3、勿放置在温度超过50℃的地方,例如:阳台、厨房、浴室、汽车驾驶室等。 4、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药液沾上皮肤可用肥皂水清洗。5、空罐严禁再次充装,切勿将罐体戳破。6、切勿倒置喷射。7、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本品低等毒性,过敏者禁用。如有中毒,无特效解毒剂,请及时送医院对症救治。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挤压、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