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080546
- 登记证号
- WP20080546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1%
- 登记证持有人
- 黄山市辰明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0.21%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省六安利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
四氟醚菊酯0.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1、将双盘分解成单盘,插在支架上,然后将外端点燃。2、使用时,最好不要放在通风口和空气对流处。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以炭粉加工而成;具有易点燃、易脱盘、强度高、不易折断、燃烧稳定等特点,使用方便,点燃本品可有效驱杀蚊子,是现代家居驱蚊的常备用品之一。
1、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将单盘蚊香中心孔插在蚊香架上,点燃外圈端头,置于室内上风处即可。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勿在电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头或影响使用效果。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应放回盒内保存。4、用后洗手。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时注意通风。
1、本品低毒,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或发生中毒,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2、中毒时首先终止燃点,即刻通风,撤离现场。3、如误食,请服用温开水,并立即就诊。4、过敏者慎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贮于阴干处,注意防火防潮。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2、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避免日晒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