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85457
- 登记证号
- PD20085457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稻飞虱发高峰期施药,药液要求到达水稻中下部,以粗水喷雾效果好。每次施药间隔10天左右,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为内吸杀虫剂,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有一定的驱避作用。
1、对高粱、菜豆、樱桃、梨、葡萄上有轻微药害。不能与波尔多液和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混用, 2、对蚕和蜜蜂有毒,对鱼类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安全间隔期14天,建议每季使用不超过3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等。 急救措施: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请密闭保存,不可重压,不可倒置,不可用金属器具盛贮,远离火源; 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合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