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5448
- 登记证号
- PD20085448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3%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惠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5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7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1、水稻移栽后5-7天,采用毒土(肥)法均匀撒施一次。 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水层淹过水稻心叶、飘秧易产生药害
本品是苯噻酰草胺和苄嘧磺隆的复配剂,对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一年生莎草为主的移栽水稻田的杂草防除效果良好。
1、不能与铜、汞剂及碱性药剂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 3、开启和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蚤类、鸟类、蚯蚓毒性较低,但对藻类毒性较高,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水体,注意药械清洗液不要污染水源。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溅入眼睛,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如误服,立即催吐,立即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