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锰锌PD20085444
- 登记证号
- PD20085444
- 农药名称
- 福·甲·锰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5%
甲霜灵10%
福美双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疫病 | 83-125克/亩 | 喷雾 |
1、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于辣椒疫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本品是以福美双、甲霜灵、代森锰锌三元复配而成,是一种用于作物防止疫病的杀菌剂。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2、严重漏水田不宜使用;在施药时,排水应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作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避免污染水体。 4、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如误服,应大量饮水催吐,送医院诊治,若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应用清水充分洗净或就医。人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处;铁路、公路均可运输。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