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丁威PD20085443
- 登记证号
- PD20085443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施药适宜期一般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重点对水稻中下部进行均匀喷雾防治,每公顷约兑水7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水稻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次施药间隔7-10天。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并兼具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主要是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使害虫中毒死亡。
1、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低毒,但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4、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进入。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水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1、急性中毒常出现头昏、头痛、乏力、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2、眼睛或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 3、吸入立即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4、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 5、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密封保存于常温、通风、阴凉安全处。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