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5422
- 登记证号
- PD20085422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本品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以保证除草效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小麦、水稻、玉米等禾本科作物对该药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精喹禾灵是一种高效选择性旱田茎叶处理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 在植物体内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适用于冬油菜、花生田防治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2.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也不能做他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2、若误服中毒,应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