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4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乐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 备注: |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桑园 | 杂草 | 183-366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40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济南乐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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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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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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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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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桑园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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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治桑园杂草有较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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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桑树的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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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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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或运输。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存放,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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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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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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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