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85361
- 登记证号
- PD2008536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 | 喷雾 |
1.不宜在强阳光下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2.于若蚜盛发期开始施药。
本产品系高效内吸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小麦芽虫有较好防效。
1.作物收获前21天内停止用药,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