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85267
- 登记证号
- PD20085267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黄条跳甲发生盛期开始用药。 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有机磷农药,具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黄条跳甲有较好效果。
1、对十字花科蔬菜萝卜、甘蓝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