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2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焦作市瑞宝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750-1050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0.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52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焦作市瑞宝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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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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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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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高效氯氰菊酯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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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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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幼虫初发期,每亩用本品适量均匀喷 在早晨或傍晚使用本品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后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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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抗生素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配制而成的生化复合杀虫剂。 1、本品具有触杀、胃毒、渗透功能。 2、本品杀虫迅速,持效期较长,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防治效果显著。 3、本品高效低毒,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及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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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类、萝卜类和小油菜类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3天、7天和5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 2、本品勿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鱼及其它水生生物高毒,使用时及清洗药械后的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湖泊、水源和鱼塘等水体。 4、开启瓶盖和使用时仍应注意安全防护。 5、本品对鱼、蜜蜂及蚕有毒,施药时应注意保护。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宝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再决定治疗方案。 贮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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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再决定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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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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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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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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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