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马PD20085218
- 登记证号
- PD20085218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运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37%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海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8%
马拉硫磷36.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1.6-63.7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虫害初期或早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本品具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抑制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害虫解毒酶的活性,具有触杀、胃毒、杀卵作用。
1、本品在甘蓝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是3次,安全间隔期为10天,在萝卜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