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5214
- 登记证号
- PD2008521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树新梢生长时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用药间隔期20天。2.如遇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苹果树蚜虫。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及鱼塘附近禁用。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3.不可与强碱性(波尔多液、石硫合剂)混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抽搐等。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药液溅到眼内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催吐、洗胃,并保持安静,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