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胺PD20085204
- 登记证号
- PD20085204
- 农药名称
- 敌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5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200-250克/亩 | 土壤喷雾 |
1 施药适期:在烟草移栽前1~2天施药。 2 施药方法:每亩兑水50~100千克,对土壤均匀喷雾,土壤干旱时应增大用水量。 3 应根据气候、土壤、耕作方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用药量。覆膜适当降低用药量。
本品属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药剂随雨水或灌水淋入土层内,杂草根和芽鞘能吸收后进入种子内,使根芽不能生长并死亡。该药杀草谱广,能杀死由种子芽发出的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马唐、狗尾草、野燕麦、千金子、看麦娘、早熟禾等,也能杀死许多重要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如藜、猪殃殃等,但对由地下茎发生的多年生单子叶杂草无效。本品对作物安全。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 2 胡萝卜、芹菜、菠菜、莴苣等作物对该药敏感,请勿使用。 3 本品为土壤处理剂,使用时应整平土地,用药后15天内,勿动土。 4 土壤湿度是药效发挥的关键因素,施药后5~7天如遇天气干燥应采取人工措施保持土壤湿润。 5 施药人员佩戴口罩、穿用防护服、手套等防护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 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