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5200
- 登记证号
- PD2008520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9-91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的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