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085191
- 登记证号
- PD20085191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50克/升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甜菜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200-300毫升/亩 | 药土法 |
1.于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兑水均匀喷雾于植株叶片正反面。 2.按登记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即可(浇足量水),确保药剂足以渗入韭菜鳞茎部(约5cm以下)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和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剂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有较好效果。
1.严格按登记用量使用。2.本剂无内吸传导作用,施药必须均匀周到;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其它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裸露部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