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85170
- 登记证号
- PD2008517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稼得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在虫害发生期均匀喷雾,以枝叶润湿不滴水为度。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于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本品能有效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3、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本品对烟草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上,对家蚕有毒,桑园、蚕室周围禁用。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及铜汞制剂混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7、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救药品为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