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85162
- 登记证号
- PD20085162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嘉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3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在抛秧后10-20天,稗草2-2叶期,每亩使用本品40-50克,兑水25-30公斤均匀喷雾,喷药前应排干田水,施药后1-2天灌浅水,保水一周。
本品为复配的选择性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田中的多种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1.在稗草4叶后施药应增加用量;水稻拨节孕穗期勿用药。2.勿同其它除草剂混用;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穿长靴、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若误服应及时进行催吐、多喝水以促进排泄,尽快就医,对症治疗;若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同食物、水、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