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85154
- 登记证号
- PD20085154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好农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5.5%
辛硫磷2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1、菜青虫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2-3龄期进行防治 2、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阴天或傍晚使用。
本品为辛硫磷和氰戊菊酯的混配制剂,该产品具有触杀、胃毒、驱避作用。本产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碱性、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全使用。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做多使用2次。 4、禁止用于茶树。 5、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更衣并洗手和洗脸,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与体征:头痛、头昏、无力、恶心等表现。本产品误服时应以重点抢救有机磷为主。彻底清洗污染部分,经口中毒者用清水彻底漱口并洗胃。对症治疗:人工呼吸、给氧、强心,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类药物。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