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PD20085145
- 登记证号
- PD20085145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5%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92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以防产生药害。 3、施药时间最好在早上10时前或下午4时后。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5天。棉花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为甲氰菊酯与辛硫磷的混配药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性。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击倒速度较快,速效性较好,尤其对鳞翅目害虫幼虫效果较明显,兼治叶螨。
1、药液喷施要均匀、周到,药液随用随配。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河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接触部位皮肤刺痛但无红斑。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可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