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苯噻酰PD20085141
- 登记证号
- PD20085141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3%
- 登记证持有人
-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批准日期
- 53%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苯噻酰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抛秧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70克/亩 | 药土法 |
1.抛秧后3-5天施药,施药时田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期间只能进水,不能排水。 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适用于水稻抛秧田(南方)主要用于防治 稗草 、莎草、 鸭舌草、 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多种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1、田应耙平,施药必须均匀。水层淹过水稻心叶 飘秧易产生药害。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 、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 洗脸等。 4、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 5、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一次。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 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施过药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需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催吐。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